9月9日,關于組織開展浦東新區2025年新型能源技術開發示范專項資金項目申報的通知(滬浦發改能源〔2025〕677號)。
通知明確申報范圍,2025年3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期間,在浦東新區范圍內為新型能源技術開發轉化而開發建設的新型能源項目:
1. 新型光伏組件利用項目:采用建材光伏、鈣鈦礦單結、鈣鈦礦-晶硅疊層等新型光伏組件的光伏項目;
2. 可再生能源制氫項目:通過風電、光伏、生物質等可再生能源的制氫項目;
3. 氫能發電利用項目:以燃料電池、氫氣內燃機、氫氣燃氣輪機等氫能發電利用項目;
4. 采用(包括但不限于固態電池、液流電池、鈉離子電池等)高安全可靠性的先進技術且具有一定產業帶動性的新型儲能項目(裝機規模不低于500千瓦,全容量放電時長不低于2小時);
5. 以風光等可再生能源、新型儲能為主體,利用數字技術的區域能源中心、智能微網、源網荷儲一體化等智慧能源項目;
6. 符合上海市建筑光儲直柔系統技術導則要求的“光儲直柔”項目。
同時還提到,在申報范圍內的項目,按照項目固定資產投資額給予不超過30%的一次性補貼,同一項目從優不重復,單個項目補貼金額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原文如下:
關于組織開展浦東新區2025年新型能源技術開發示范專項資金項目申報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加大政策引導和資金扶持力度,推動新型能源技術開發轉化,助力區域能源結構綠色低碳轉型及新型能源體系建設,根據《浦東新區節能低碳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滬浦發改規〔2025〕1號)的有關規定,現就開展浦東新區2025年新型能源技術開發示范專項資金項目申報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2025年3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期間,在浦東新區范圍內為新型能源技術開發轉化而開發建設的新型能源項目(臨港新片區及臨港新片區企業實施的項目由臨港新片區管委會根據新片區相關政策另行組織申報):
1. 新型光伏組件利用項目:采用建材光伏、鈣鈦礦單結、鈣鈦礦-晶硅疊層等新型光伏組件的光伏項目;
2. 可再生能源制氫項目:通過風電、光伏、生物質等可再生能源的制氫項目;
3. 氫能發電利用項目:以燃料電池、氫氣內燃機、氫氣燃氣輪機等氫能發電利用項目;
4. 采用(包括但不限于固態電池、液流電池、鈉離子電池等)高安全可靠性的先進技術且具有一定產業帶動性的新型儲能項目(裝機規模不低于500千瓦,全容量放電時長不低于2小時);
5. 以風光等可再生能源、新型儲能為主體,利用數字技術的區域能源中心、智能微網、源網荷儲一體化等智慧能源項目;
6. 符合上海市建筑光儲直柔系統技術導則要求的“光儲直柔”項目。
二、申報條件
1. 依法在浦東新區設立、經營狀態正常、信用狀況良好的法人和非法人組織等單位;
2. 在浦東新區(臨港新片區除外)實施的,有利于降低本區能源消費量或碳排放量、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項目實施主體;
3. 申報單位應遵守節能減排相關法律法規,符合國家和本市產業政策導向,完成節能主管部門要求的節能工作任務;
4. 申請項目必須已建成,合法合規,相關手續完備。
三、申報材料
專項資金申報材料一式兩份,應按順序裝訂成冊并加蓋單位公章(全套申報材料需掃描電子版一并提交),申報材料一經提交不予撤回。
需提供申報材料如下:
1. 新型能源技術開發示范專項資金申報表;
2. 新型能源技術開發示范專項資金申報報告;
3. 企業營業執照;
4. 申報單位承諾函;
5. 項目竣工驗收證明或并網驗收單(如有);智慧能源項目、“光儲直柔”項目應提供第三方出具的項目認定或評估報告;
6. 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四、補貼標準
在申報范圍內的項目,按照項目固定資產投資額給予不超過30%的一次性補貼,同一項目從優不重復,單個項目補貼金額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五、申報程序
符合上述支持條件的項目,申報單位按照要求,在11月7日前,登錄“浦易達”浦東新區惠企政策服務平臺(平臺網址:https://pyd.pudong.gov.cn),通過法人一證通登錄平臺進行在線申報。區發改委將按照《浦東新區節能低碳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要求,組織力量開展評審、結果公示等相關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
1. 浦東新區新型能源技術開發示范專項資金申請表
2. 浦東新區新型能源技術開發示范專項資金申請單位承諾函
3. 浦東新區新型能源技術開發示范專項資金申報報告大綱
聯系人:吳華東、王宏琳
聯系電話:28282582、18321632029
聯系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世紀大道2001號3號樓321室
上海市浦東新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5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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